近日,总社(机关)被山东省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授予“2007年度省级文明单位”荣誉称号,这是总社(机关)首次获此殊荣。
“省级文明单位”称号的获得,是集团公司全体职工共同努力的结果,是对集团公司多年来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的肯定,是对集团干部职工的一个巨大鼓舞和有力鞭策,同时也标志着集团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跨入一个新的阶段。这项荣誉的获得对我们今后的各项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。文明无止境,创建无终点。集团干部职工要更加扎实工作,锐意进取,努力开创精神文明建设新局面,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,为出版事业的大发展大繁荣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。
(党群工作部)




